发布文号: 云计收费[2000]1043号
云南玉元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省计委、财政厅、交通厅《关于对玉元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计收费[2000]997号)附表《玉元高速公路站区间八种车型收费标准表》中,峨山至化念7型货车收费标准因校对失误,误将40元收费标准写为10元,现请按40元收费标准予以更正。鉴于玉元公司收费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同意将云计收费[2000]997号批复的执行时间,推迟至2000年11月1日起执行,至20002年10月31日止,请严格遵照执行。其余各项收费标准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有关事项仍按云计收费[2000]997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