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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马尾至闽江口港区重要水域非法采砂问题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03 生效日期: 2005-06-03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榕政办[2005]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为加快福州市港口建设的步伐,确保马尾至闽江口沿江两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港口通航水域的畅通,福州市人民政府已于2005年1月29日发布《关于禁止在马尾至闽江口港区重要水域非法采砂的通告》(榕政(2005)5号)。经市政府2005年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禁止非法采砂的范围由上述通告中明确的禁采范围向下游延伸,对马尾青洲作业区至松门煤码头的河道全面禁止采砂,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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