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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金山店镇等8个乡镇为信用乡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3 生效日期: 2005-12-23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优化信用环境,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我市在2003年获得全国最佳金融信用县(市)荣誉称号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在信用环境建设活动中,大冶市金山店镇、保安镇、汪仁镇、罗家桥街道办事处及阳新县王英镇、陶港镇、浮屠镇、韦源口镇等八个镇(街办)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经市信用环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以上八个镇(街办)信用村比例、不良贷款占比、信用农户比例等定量指标和对信用社工作支持力度、有无逃废债等定性指标均已达到省政府制定的信用乡镇标准,特认定金山店镇、保安镇、汪仁镇、罗家桥街道办事处、王英镇、陶港镇、浮屠镇、韦源口镇8个镇(街办)为信用乡镇。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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