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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计生委关于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09 生效日期: 2003-04-09
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徐政办发[2003]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计生委《关于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三年四月九日

关于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及考评办法的导向作用,结合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一法三规”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指针,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逐步推进优质服务,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明确导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鼓励创新、简便易行的原则,促进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方向发展,把基层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 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进程,确保全面完成徐州市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工作和指标。

  二、指标设置及分值
  按照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评估指标体系,省“十五”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省争 创先进县、示范区指标体系的要求设置考评工作、考评指标及相应分值。
  (一)党委、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发挥主导作用(45分)
  1、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1分;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队伍建设2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分。
  2、全面落实社会抚养费“收缴分离、预算管理、统筹使用”模式3分;县(市)区财政按序时进度划拨经费3分;保证免费手术政策落到实处3分。
  3、明确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内容和要求2分;严格考评,严肃兑现奖惩,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计划生育工作法定职责4分。
  4、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干部政绩、表彰奖励、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分;实行计 划生育工作任期内逐年考核、离职审计、追踪奖惩、一票否决制度3分,严肃兑现目标管理 责任制和包村工作责任制4分。
  5、科学分析争创工作进展情况2分;分解争创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2分;实施争创工作 计划2分。
  6、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无违法行政2分,无违规收费2分;无大规模越级上访2分; 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禁弄虚作假行为2分;出生统计准确率达标2分。
  (二)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标(55分)
  1、计划生育率达标20分[含六县(市)、贾汪区]。
  2、期内综合避孕率、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达标13分。
  3、出生婴儿性别比正常或基本正常6分。
  4、合格村(居委会)率、知识知晓率达标8分。
  5、群众满意率达标8分。
  6、落实属地管理和现居住地管理制度,法人代表责任制落实率达标10分(主城区)。
  7、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融入到社区,落实到社区,区及半数以上办事处建成社区服务中心,30%社区居委会建成社区服务站10分(主城区)。

  三、考评办法
  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安、财政、工商、卫生、民政、教育、文化、劳动和社会保障、广电等部门紧密配合,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直接调查与间接评估,平时调查与年终检查,市级调查与县级自查,定性检查、专项考查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评估计划生育工作 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根据定性检查、专项考查和定量考核结果,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综合考核评估初步意见,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出考核评估结论。

  四、否决条件 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对计划生育工作及整体工作实施“ 一票否决”:
  1、计划生育率比上年度下降5个及以上百分点的。
  2、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经费投入不到位,违规占用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影响计划生育工作正常运行的。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按照考评意见的要求,分解各项任务指标,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制定详细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2003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和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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