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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总统府门票实行旺季上浮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01 生效日期: 2003-04-01
发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苏价服函[2003]33号
省政协办公厅:
  你厅《关于总统府门票价格实行旺季上浮的报告》(苏政协办函[2003]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有利于总统府保护性开放,通过价格杠杆适当调节游客量,同意总统府每年4月15日到10月15日实行旺季票价,票价为40元/人次,其他时间票价仍为30元/人次。
  你厅应及时做好淡旺季门票价格调整的明码标价工作和对旅行社、游客的宣传解释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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