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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关于本市流通领域电热水器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13 生效日期: 2006-03-13
发布部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近期,市工商局对浦东、徐汇、闵行、宝山、普陀、奉贤、虹口、黄浦、杨浦等9个区17家经销企业经销的21种电热水器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合格的19种,不合格的2种,合格率为90.5%。
  本次监测的项目有:额定值与标志、防触电保护、输入功率、发热、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外导线的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接线等共23项。这些国家强制性的安全指标,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从监测结果来看,本市流通领域的电热水器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主要是由于国家对电热水器开展强制性安全认证后,企业对产品用料的选择上和安全性能保证上更加重视,一些原本质量相对较差的商品逐步被市场所淘汰,而一些安全性能可靠、知名度高的电热水器市场占有率大大提高。本次监测的热水器全部是通过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管理的产品。
  同时,监测中也发现,2种产品因不符合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被判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产品所采用的电源线固定装置达不到标准的要求,易造成电源软线在受到外界机械拉力时,导线脱离接线端子而碰到易触及的金属部件,易导致触电;二是产品未采取可靠的紧固防松措施,易造成接地装置的松动甚至脱落,失去接地措施应有的保护作用;三是产品采用的热保护装置的电气线路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在发生电气故障时不能保证电气线路全极断开,易发生触电事故。如:上海恺的利经贸有限公司经销的标注为“真富”牌的规格型号为JM-233011 23L的贮水式电热水器、上海好美家南桥装潢建材有限公司经销的标注为“EVERHOT”的规格型号为CSFH040-02 40L的容积式电热水器。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将依法责令经销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的商品,限期整改,未经复查合格,不得上市销售。同时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热水器时:一是要在正规商店购买,购买时应索要有关购货凭证,并检查商品的检验合格证;二是认清选购的商品是否有3C认证标志;三是了解产品的安全装置。一般应有接地保护、防干烧、防超温、防超压装置,高档的还有漏电保护和无水自动断开以及附加断电指示功能;四是选择合格的容量。一般额定容积为60~80升电热水器,正常情况下可满足3~4人连续沐浴使用。   上海市工商局
200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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