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建审批[2004]19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经企业申请,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我厅审查,现将福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乙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复审结果
一、资格复审合格企业(有效期延长至2007年11月15日)
1、 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 南安市成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 南平市晖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5、 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 福建三明市山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7、 宁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二、资格复审基本合格企业(有效期延长至2007年11月15日)
1、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