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补报名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21 生效日期: 2006-02-21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凡因故未能及时参加200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者,请于2006年2月24日—25日(星期五、六)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在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建国西路652号)办理补报名手续。请互相告知(只有二天不再延期,考试地点将安排在徐汇区内)。
  报名的具体要求,请在本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64718058   上海市财政局
2006年2月21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