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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2006年农业部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06 生效日期: 2006-01-06
发布部门: 上海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蔬办[2006]第01号
各区县蔬菜办公室、农工商(集团)总公司蔬菜办、有关监测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即农市发(2005)25号文件要求,农业部将继续对全国37个城市蔬菜的农药残留进行例行监测工作。上海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将由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承担。为了进一步配合做好2006年农业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提高上海蔬菜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各区县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农业部对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各项有关措施,特别是要做好基地蔬菜生产安全使用农药及生产原始档案工作。现就做好今年的具体监测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检单位:每个区县各确定5个生产基地为今年的样品监测单位,全市共55个蔬菜生产基地(详见附表)
  二、监测时间:2006年1月、4月、7月、9月和11月进行蔬菜农药残留量监测。
  三、监测项目:甲胺磷、乐果、氧化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三唑酮和百菌清,共13种农药。
  四、监测蔬菜种类:监测的蔬菜种类应在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菜心、蕹菜、芹菜、菜豆和豇豆中选择,原则上不能超出这个范围。每次监测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必检种类,生产基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所抽蔬菜应属于六类蔬菜。每次由农业部监测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1个基地5份样品。
  五、几点要求
  1、各区县菜办要落实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抽检单位做好全年的样品抽检工作。
  2、各蔬菜生产基地所提供的样品要有真实性、有代表性。2006年农业部农药监测生产基地要认真做好蔬菜生产田间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2006年农业部蔬菜农残监测户档案表。(详见附表)
  3、区县蔬菜植保条线及各级科技人员要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安全使用农药的科学技术指导,特别是在采样时要严格掌握毒死蜱、菊酯类、三唑酮和百菌清等严格控制使用农药的使用浓度和安全间隔期。
  4、对检测不合格样品,被检单位要及时追根溯源,落实整改措施,追究有关责任,提高监管水平。
  以上通知,望各区县蔬菜办公室认真落实。
附件:1、2006年农业部定点监测蔬菜生产基地名单(略)
  2、2006年农业部定点监测户档案表(略)   上海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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