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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公布2005年第二期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12 生效日期: 2005-12-12
发布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根据本市药品招标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公布了2005年第二期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规定自2005年12月20日起在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中执行。
  今年以来,本市共进行了两期招标,总金额约59亿元,共计3440个品种规格的药品中标,最高零售价格较招标前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今年第一期中标药品价格已于9月5日起执行,有521家企业生产的1656个药品中标,最高零售价格较招标前平均下降13%,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此次公布的今年第二期招标药品包括消化系统药、维生素类药、专科用药和部分中成药,品种数为2002年本市正式开展招标以来最多的一次,并且将市民常用的维生素类药品和眼药水等专科用药纳入了招标范围,总招标金额约为23亿元。经过严格的评标,有670家企业生产的1784个品种规格的药品中标。中标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较招标前平均下降8%。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要求并鼓励各药品经营单位在不突破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通过改善管理、降低成本,降低实际零售价格,让利给患者。
  为方便社会查询,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将在其政务公开网站(网址www.shdrc.gov.cn或www.wj.sh.cn)上公布中标药品价格信息。各级物价部门将继续加强对中标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
200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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