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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医疗服务帮困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09 生效日期: 2005-12-09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市领导的有关要求,在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居民健康,减少发病,关爱贫病居民和老年居民,使社区居民度过一个文明、祥和、健康、喜庆的节日,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贴近百姓、预防为主的特长,我局定于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各区县广泛开展医疗服务帮困送温暖工作——“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月1日——2月12日。
  二、关爱对象
  离休干部和80岁以上老年人及部分困难人员。
  三、主要内容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已签约结对的离休干部和80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上门一次免费医疗服务,为部分困难人员提供一次义务医疗服务。
  四、服务项目
  免费服务项目包括医疗咨询、康复指导、健康教育、测血压、心脏听诊、一般性体检、上门送医送药等。对持有市慈善基金会、市残联、市老年基金会发放的“医疗救助卡”的特困人员门诊就诊,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其他医疗服务费用按成本收取。
  五、服务形式
  (一)上门提供服务;
  (二)充分利用街道(乡镇)、居(村)委的老年活动场所、老年学校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健康教育室、康复指导室等场所对离休干部和社区其他老人、特困人员进行健康咨询、指导等服务。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元旦春节期间要为居民举办一次健康教育讲座或健康知识竞赛。同时,在社区主要公共场所采用张贴健康教育宣传画等方式,向居民广泛传播节日卫生保健信息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帮助居民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六、具体安排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辖区内的医疗服务帮困送温暖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具体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注意收集居民群众的反映,认真填写“2006年元旦春节医疗服务帮困送温暖工作——‘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情况统计表(样张见附件),并于2006年2月18日前报本局妇幼保健与基层卫生处。
附件:上海市2006年元旦春节医疗服务帮困送温暖工作—“新年送健康,关爱到社区”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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