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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包头第二热电厂供热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31 生效日期: 2001-08-31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内计价字[2001]1246号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调整包头第二热电厂供热价格的请示”(内电财[2001]104号)收悉。根据我委对热电企业价格调整的总体思路,现将包头第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包头第二热电厂供包头电力实业供热公司的供热价格从2001年10月15日起调整为8.06元/百万千焦,2002年10月15日起调整为8.60元/百万千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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