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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设“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29 生效日期: 2005-11-29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上海市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沪教委人(2004)106号与(2005)35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加强“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特制订该项目的管理办法(见附件)。
  请各单位根据本项目管理要求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遴选出本区县申报人选,填写推荐表,一式3份于12月9日前送至“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办公室”(大沽路100号3110室邮编:20000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联系人:邹?;联系电话:23116791)。
  “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在12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区县实施方案和申报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市级德育名师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后,正式命名“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建设 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中央8号文件和上海市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上海市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扎实推进《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氛围,亟需建设一支作为上海德育名师后备力量的优秀骨干教师梯队,建设一批由德育名导师领衔主持的“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一、“基地”建设目标
  “基地”建设的总目标:建设“基地”是为上海市普教系统名师名校长培养系列工程在德育方向上准备人才梯队的基础性工程,旨在通过名师主持,培养多种专业类型的市级德育骨干教师的后备力量,形成名师带教的研究式培训孵化机制,从而产生一批市级、全国级德育名师。
  “基地”建设的具体工作目标是:
  1、在班主任实践和理论研究、思想政治(思品)课教学和研究、学科德育和研究、德育管理和研究等四个方向,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拔10名有实践和研究成就的领衔导师,建立10个“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
  2、三年内,在上述四个方向,共选拔300名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进入“基地”,培养成为既拥有新颖师德观念,又具有深厚人文素养和良好专业能力的优秀骨干教师,为上海市名师工程做好人才储备。
  3、从中重点培养100名在上述四个方向上,具有很强实践和研究能力的新一代带头人。争取在1一2年中,为填补“断层”空白提供有力的后备队伍。

  二、“基地”建设组织机构
  1、在上海市科教党委和市教委领导下,设立“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德育处,委托上海市教科院德育研究与咨询中心组织实施。
  2、“基地”管理采用条块结合的方式。纵向实行市、区县培养责任制,“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开展对“基地”建设的审核、指导、评估、考核工作。区县级层面实行培训工作责任制,“基地”所在区县教育局或所属教育机构,承担日常管理责任,上下联动,责任到位。横向实行左右互动,共建平台,资源共享,落实到位。
  3、“基地”所在区县教育局或所属教育机构可根据需要确定相应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三、“基地”组建方式与原则
  1、名师领衔。每个“基地”由一名导师主持。
  2、成立导师团。导师团成员由领衔导师提名,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3、顾问指导。为每个“基地”配备一名工作顾问,确立1至2个重点研究课题,定期进行指导、提供咨询、开办讲座等工作。
  4、结构合理。各“基地”领衔导师专业特长涉及5个方面,在选拔时兼顾各种类型,使比例协调、结构合理。

  四、“基地”的任务
  (一)以培养骨干队伍为核心任务
  1、培养对象及范围:各区县推荐的优秀班主任、思想政治(思品)课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德育管理与研究等各类型教师。“基地”以立足本区域为主培养骨干教师,同时要面向全市骨干教师。
  2、培养时间和人数:一年半为一轮,每个“基地”每轮15名学员,三年共30名学员。根据学员学习情况,可有一定数量的学员流动,确保学员质量。
  (二)以课题研究项目为载体
  1、研究项目的规定任务:每个“基地”每年须完成1一2个研究性课题。项目来源,一是以研究本区县立项课题;二是承担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委托研究项目。
  2、研究内容:
  (1)基本内容。各“基地”都应在以下几方面内容中有重点地选
  择专题、设置课程。
  ①分析新时期学校德育面临的新问题,研究当代青少年学生成长发展的新特点,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学校德育的新规律,创新学校德育的新方法。
  ②如何走出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惑,如何破解应试教育为整体构建、有效实施学校德育带来的障碍,如何攻坚在学科教学中增强德育内涵的难关。
  ③如何扎实推进《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纲要》实施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2)特色内容。各“基地”针对领衔导师的专业特长和研究特色,可相应增加有关内容,设立有特色的研究专题和课程,形成各有特色的课件、软件资料包、案例集等。
  (三)构建研训一体化平台
  (1)“基地”培养的学习方式以研究式为主。包括来自实践的问题研究,理论探讨的专题研究,综合应用的课题研究等。
  (2)“基地”培养的组织形式以导师带教为主。导师带教的具体方法有:个别或小组研讨,学校办学案例或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诊断分析,对学校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指导方法的传授和现场研究,对导师自身经验总结与研究成果整理,学员公开课或活动展示及现场互评等。

  五、遴选条件
  1、“基地”的领衔导师必须在上海乃至全国有影响力和知名度,曾被评为全国或上海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功臣、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2、担任“基地”的领衔导师必须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已形成有特色的、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3、“基地”的领衔导师应具有在区县内3一5年以上带教青年骨干教师的经验或相关经历。

  六、遴选程序
  1、公布申报条件:市教委通过上海教育网和上海教师教育网、中小学德育网公布申报条件。
  2、申报形式:个人自荐,或专家举荐,或单位推荐。申报者填写
  《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报区县教育局。
  3、初选审核:区县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后备人选推荐名单,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区县教育局审定并报送市教委德育处。
  4、专家评议:“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由专家提出后备人选评议意见,并组织答辩。
  5、确定后备人选:领导小组根据区县教育局推荐、专家评议意见,审定后备人选。
  6、公示名单:“基地”后备人选名单在上海教育网、上海教师教育网、中小学德育网进行为期两周的公示。
  7、确定正式人选。由“上海市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正式人选名单。

  七、考核内容和办法
  “基地”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定期对“基地”工作状况进行评估。
  1、考核内容
  ①“基地”培养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②“基地”管理状况。
  ③学员培养发展目标达成度。
  ④“基地”领衔名师研究成果,以及宣传、辐射状况。
  ⑤导师团作用发挥作用的程度。
  ⑥经费使用情况评估。
  2、考核办法
  通过定性、定量的调查和评价进行考核。定性考核如查阅档案资料、成果出版情况审阅、“基地”汇报、成果展示、个别访谈等;定量考核(如:问卷调查)等。

  八、经费保障
  1、形成多元化的培训投入机制。市教委对“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区县教育局一般按1:1配套资金予以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教育局可加大资助力度。
  2、市“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项目办公室”将对面向全市培养的基地,给予相应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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