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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23 生效日期: 2005-11-23
发布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科合[2005]第016号

各区县科委、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培养青少年学生科技创新精神和科学实践能力,形成良好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社会环境,促进品学兼优的青少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上海市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市科委、市教委将联合开展第四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
  为了认真做好本届评选活动组织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协办单位: 应用材料中国公司
  承办单位: 各区县教育局、科委
  各区县由教育局牵头,会同区县科委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具体开展区级“明日科技之星”评选工作;按照分配名额负责向市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品学兼优的区级“明日科技之星”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高等院校的“明日科技之星”主要从本届“上汽教育杯”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中推荐产生。
  中等职业学校的“明日科技之星”主要从“柘中杯”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明创新竞赛活动中推荐产生。

  二、申报对象与原则
  本届活动参评对象为2006年7月前在读大学生、中学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
  凡参加本届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评选的中学生,必须是经区评选活动组委会推荐的区级“明日科技之星”才能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高校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明日科技之星”,须经本届“上汽教育杯”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及“柘中杯”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明创新竞赛活动组委会推荐,由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审核认定。
  本届评选工作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注重学生的研究与创作过程评价。评选过程将严格执行科学的测评标准,并对学生的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等整体素质进行考核和评定。

  三、评选活动要求
  区县教育局、科委要加强对本届评选活动的领导,落实各区县评选工作班子;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活动的方案和计划,组织有新意、有特色、有影响的系列活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推优等工作;各学校要以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为抓手,结合新一轮课程教材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

  四、表彰和奖励
  本届评选活动将设立明日科技之星、科技希望之星、优秀辅导奖、导师奖、导师提名奖和优秀组织奖、贡献奖及优秀活动成果奖等奖项,组委会对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区县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五、青少年科技人才的后续培养
  根据市科委和市教委联合制定的《上海市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搭建开放式、全方位的青少年科技人才跟踪培训平台,加强对品学兼优的青少年科技人才后续培养。上海市青少年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实施对青少年科技人才后续培养计划。

  六、申报时间
  各区县于2006年2月2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以下地址。(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逾期作自动放弃。
  地 址1: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岳阳路45号)
  联系人:任建萍
  联系电话:64378912 、13601684466
  邮 编:200031
  地 址2:上海科学普及促进中心(虹桥路2216号)
  联系人:谢晶
  联系电话:62621485、13122522027
  邮 编:200336
  E-mail:kpcj@stc.sh.cn

特此通知。
附件:1、《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方案(略)
   2、《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申报表(参评项目信息) (略)
     《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申报表(个人信息)(略)
   3、《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专家推荐表 (略)
     《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区县推荐表 (略)
   4、《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略)
   5、《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申报项目学科分类及说明 (略)
   6、《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区县申报汇总表 (略)
   7、《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填表说明(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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