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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为儿童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01 生效日期: 2004-06-01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中共厦门市委
发布文号: 厦委[2004]号
各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
  为庆祝200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经研究,决定确定以下项目为为全市儿童办实事项目:   一、开展“青少年阳光上网工程”,规范引导少年儿童“文明、安全、健康”上网。加强对“网吧”监督管理;建设厦门市少儿阳光网站;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双休日电脑室向学生开放。
  二、扩大厦门教育宽带城域网的覆盖面。基本实现岛外各区中心小学以上规模的学校全部入网;为全市中小学校增配计算机7000台,使全市中小学生人机比率达到10:1。
  三、成立“厦门市新生儿救护中心”,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新生儿死亡率。
  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绿色广播电视文化空间”。提高我市少儿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增加青少年喜爱的各类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时间;制作播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公益广告。
  五、全市公益性博物馆、纪念馆、艺术馆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学生参观实行半票;家长携带未成年子女参观的,对未成年子女免票。
  六、成立“厦门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向家长普及卫生健康、心理健康等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长培训、家庭教育咨询服务等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七、进一步关怀孤、残、贫困儿童和外来员工子女健康成长。为残疾儿童募集手术资金,为6名以上残疾儿童做康复手术;广泛发动社会捐助贫困儿童就学,每年奖励1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女童。
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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