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呼政发[2000]94号
为了尽快改变城区铁路沿线两侧的脏乱差现状,树立首府城市良好的对外形象,为提速后的列车创造优美的运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用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呼和浩特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方案》,决定对京包铁路呼和浩特市城区段两侧进行综合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城区铁路沿钱两侧未经铁路部门和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各类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无条件予以拆除。
二、城区铁路沿钱两侧乱设乱布的收购站(场)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城区铁路沿钱两侧堆放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要限期予以清理。
四、在铁路线路用地范围内严禁开垦种植、挖渠修塘、采石采砂、取土弃碴、埋坟等破坏路基稳定的活动。
五、科学规划城区铁路沿线两侧规定范围内的建筑物布局、风格、色调和林地绿地的位置,实现长效治理。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呼和浩特铁路局
二OOO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