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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发明电[2000]2号文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11 生效日期: 2000-08-11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内政传发[2000]1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救灾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00]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把抗灾救灾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区大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旱灾,虽然各级政府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积极的抗灾斗争,但当前的灾情仍很严峻,形势不容我们有丝毫的乐观。各地一定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抗灾救灾工作当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灾区,及时查核灾情,对重灾户和特困户要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在此基础上,制定救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级计划、财政、金融、农业、畜牧、水利、气象、卫生、交通、公安、税务、扶贫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抗灾救灾工作,确保灾区的社会稳定。

  二、自力更生,广泛开展生产自救活动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拔、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工作方针;立足自力更生,不等不靠,大力开展生产自救活动。农区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和设施。加强农作物的后期田间管理,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牧区要积极开展抗灾保畜;多打贮草和提前调运饲草料,加强疾病防治,加快出牲畜栏,为牲畜过冬渡春提前做好准备。要广开生产门路,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经营,努力增加收入。各地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支援灾区的献爱心活动,城市支援农村,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

  三、突出重点,保证灾区群众的口粮供应
  由于灾情严重,今年我区部分地区粮食大幅度减产已成定局,今冬明春缺粮人口将会大量增加,救灾工作的重点是保证灾民的口粮供应。灾区群众的缺粮问题,要以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开仓借粮和以工代赈等办法解决为主,各级政府安排的救灾款只解决自救能力差的灾民口粮供应。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做好夏荒期间灾区群众口粮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内粮综传字[2001])5号)要求,抓好对灾民开仓借粮、赊粮的落实工作。各级粮食部门要保证灾区粮源和粮食质量,并尽量以优惠价格供应受灾群众,严禁借机抬高粮价,更不能把劣质、霉变的粮食出售给灾民。个别在很少的旗县要立即就近采购调运粮食,保证口粮供应。此外,各地对重灾区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对灾区群众的倒房和危房要抓紧组织重建和维修,保证灾民过冬有房住,学生上学有教室,确保灾民的基本正常生活。

  四、强化监督,管理使用好有限的救灾资金
  救灾款是国家拨给灾区的专项资金,是灾区群众的“救命钱”。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切实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各盟市、旗县要把今年所列的救灾款预算和上级下拨的救灾款全部投入灾区。救灾款使用的重,点是安排灾民口粮,口粮救济全部实行款随粮走,发放的主要对象是那些自救能力差、不救济就会出问题的重灾户,绝不能平均发放,更不能克扣或挪用。救灾款的使用要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做到帐目健全、手续完备、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跟踪审计、监督力度,确保救灾救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在最需要救济的灾民身上。

2000年8月11日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救灾工作的通知
  国发明电[200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继去年遭受严重的夏秋旱后,今年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和南方部分地区又发生了严重的春夏旱,局部地区还发生了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和由暴雨山洪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救灾工作,对防灾减灾工作及时作出了部署。灾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切实解决各种实际问题。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目前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初步安排,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正常。但是,也应该看到,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仍有较大的困难,缺水、缺粮问题严重,救灾任务还相当繁重。为了切实做好救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救灾工作的领导。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提高对做好救灾工作的认识,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扎扎实实地做好救灾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灾区,了解灾情。从中央到地方,都要逐级掌握受灾严重的省、地、县、乡的灾情和受灾群众缺粮情况。要逐村逐户核查,做到心中有数。要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统计、核查、报告灾情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隐瞒、造假。
    二、确保受灾群众的口粮供应。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受灾群众的口粮供应,按照先吃饭、后建设的原则调整支出结构,保证足够的财力,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对既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政府救济粮、款要及时到位。救济粮、款的发放必须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实行民主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对克扣、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在做好政府救济工作的同时,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缺粮问题。缺粮面比较大的灾区,可以组织对口支援,开展互助互济,并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在粮源充足、群众有偿还能力但目前无钱购粮的地区,可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仓借粮,动用地方库存粮解决受灾群众口粮。具体借粮办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无论采取哪种办法,都要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至少1斤基本口粮。
    三、千方百计解决好灾区人畜饮水和城市供水问题。各地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供应,绝对不能发生“水荒”。解决城市供水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特别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各行各业、全体居民节水。严重缺水的城市,应提前做好应急用水预案。要切实解决好偏远山区人畜饮水问题。在保证基本饮用水供应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乡用水、生产生活用水矛盾。对个别饮水困难地方出现的哄抬水价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要开源节流两手抓,优先搞好节水,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广辟抗旱应急水源,努力缓解水源紧缺的局面。
    四、认真做好灾区的疫病防治工作。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与疫病的发生关系极大,特别是旱灾的覆盖面广,水体等环境污染严重,卫生状况恶劣,极易造成疫病的暴发流行。灾区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发生大规模疫病流行的危险性和严重性,切实加强灾区的疫病防治工作,立足于抗大灾、防大疫,协调各有关方面,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疫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防疫治病的责任制和各项防治措施,确保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五、切实落实各项救灾政策。重灾省(区、市)要做好农业税费的减免工作,对连续多年遭灾、生活困难的农户,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农业税、乡镇统筹费和村提留,切实减轻受灾群众的负担。各级财政要及时采取转移支付等方式,对灾区给予适当补助。
    六、迅速开展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工作。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广开生产和生活门路,帮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经营,力争以秋补夏,以副补农。受旱地区要加强田间管理,力争把秋粮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遭受涝灾的地区,要加快排水、晒田、施肥,促进作物生长。对绝收的地区,要根据作物生育期和无霜期的情况,抢种一些生育期短的作物。各地要抓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特别是加强对秋蝗、棉铃虫、水稻螟虫和流行牲畜禽疫病的防治。受灾严重的草原牧区,要做好牲畜越冬饲草、饲料的准备。各级政府还要有计划地组织好劳务输出,各项建设工程要尽可能多用灾区民工。
    七、继续做好当前的抗旱防汛工作。各地在做好救灾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抗旱防汛两手抓。要按照今年全国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做好长期抗旱的思想和工作准备,落实各项抗旱工作措施,突出抓好节水,实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要警惕发生旱涝急转和旱涝交替,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各项措施的检查和落实,明确职责,坚守岗位,加强堤防、水库的防守,确保大江大河、大型水库和大城市的安全。中小河流、中小型水库也要强化防汛抗洪措施,力保安全度汛。要重视突发性灾害的防御工作,特别要警惕暴雨山洪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山地灾害和台风灾害,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八、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急灾区之所急,想灾区之所想,尽最大努力,积极主动地为灾区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做好各项服务和帮助指导工作。计划、财政、金融部门要增加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信贷投入,努力满足防汛抗旱救灾和恢复生产的资金需要;水利部门要密切注视旱情、汛情的发展,认真做好水资源调度;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发挥气象防灾减灾作用;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监测预报,指导群众及时疏散避险;农业部门要抓好种子、农机具的调剂、供应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指导,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民政部门要密切注视灾情发展,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做好救灾粮款的发放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确保灾区不发生疫病流行;电力、石化、供销部门要确保抗旱救灾用电、油料、化肥的生产、调拨和供应。交通、铁道部门要优先安排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
  当前防汛抗旱救灾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抗洪精神,全力以赴地做好各项工作,夺取今年防灾减灾和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200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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