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07 生效日期: 2005-06-07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的《关于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六月七日

关于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为了加强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液化石油气市场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清除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隐患;建立以气瓶充装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行为。

  二、整治重点
  重点检查全市各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气瓶运输车辆和液化石油气经营门点,突出查处无证充装、运输和销售液化石油气、违规充装使用超期未检和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瓶、违规从事瓶对瓶倒灌液化石油气及短斤少两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5日前)
  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质监、公安、安监、消防、交通、城管、市政、工商等职能部门,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议,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目的、意义,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加大舆论监督。
  (二)清理整顿阶段(6月6日至6月15日)
  上述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对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运输车辆、销售门市等环节的资质证照进行一次复查清理,对安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一律取消经营资格。
  (三)执法检查阶段(6月16日至8月30日)
  市质监部门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市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城管、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使液化石油气气瓶管理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班,加强协调。成立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乔昌禄同志任组长,市质监、公安、安监、消防、交通、城管、市政、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统一协调指挥全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大冶市、阳新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实效。
  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
  市质监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检验治理、技术指导,重点是对充装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充装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予以查处,对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充装资格。
  市消防部门负责液化石油气从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进行停业整顿或取缔。
  市交通部门负责液化石油气运输环节的监管工作,尤其是对无证运输液化石油气瓶、未挂危险品运输标志以及密闭运输液化石油气瓶的车辆,加大查处力度。
  市城管、市政部门依据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文件对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重点是对不符合安全注册条件的液化石油气经营门点进行整顿或取缔。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核发液化石油气充装和经销单位营业执照,对超范围或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业主依法予以查处。
  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审批关、发证关、监管关,确保整治工作质量。对整治不力而酿成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国务院《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每月5日前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报工作进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定期督查,并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5年6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