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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区循环经济建设指南》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29 生效日期: 2005-09-29
发布部门: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开发区:
  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为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加快实施上海先进制造业行动方案,推进资源节约型开发区建设和工业区循环经济建设,今年年初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会同上海财经大学、复旦大学等单位,在广泛征询相关部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上海市工业区循环经济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予以认真贯彻和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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