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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4 生效日期: 2004-12-24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鄂政办发[2004]17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摸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政策提供依据,国务院决定在200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要求,现就做好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这次调查全省抽取约3000个调查小区,共60多万人口,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各级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市、州一级必须在2005年3月底前完成,县(市、区)一级必须在2005年5月底前完成,乡(镇)一级必须在2005年7月底前完成。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特别是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入户登记调查,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新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为抽样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根据国办发(2004)77号文件规定,这次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省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政府要进行综合测算,将调查所需经费纳入同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抽样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选聘一批具有高素质的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和数据处理员,及时搞好业务培训,抓紧开展试点工作。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积极支持配合,提供真实资料和信息,对不如实上报和干扰破坏调查工作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附件: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周坚卫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胡运钊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凯省统计局局长
  周厚震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望清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员:李以章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国安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顺明省财政厅副厅长
  万幼清省民政厅副厅长
  乔文周省工商局巡视员
  杨海涛省统计局副局长
  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杨海涛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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