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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加强兴农网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21 生效日期: 2004-07-21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鄂政办发[2004]10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气象局《关于加强兴农网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对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整合各部门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农业信息中心,加快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信息采集、处理、发布网络。湖北兴农网是我省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大力支持这一网络建设,努力办好本地的兴农网站,使兴农网的信息更加全面,服务内容更加丰富。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强兴农网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兴农网的作用,推进我省农村经济信息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兴农网建设的重要意义。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解决信息匮乏问题,指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并逐步开展网上贸易,以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湖北兴农网是我省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连接市场的重要桥梁。建好湖北兴农网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提高我省农业经济综合信息水平,帮助农村基层干部群众了解市场、面向市场、适应市场。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兴农网建设的重要意义,并采取得力措施抓好此项工作。
  二、积极做好兴农网向乡镇延伸的工作。湖北兴农网已经建成了省市县三级网络平台。做好向乡镇延伸是发挥兴农网作用的关键和重点。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乡镇信息工作站的建设,力争在今年内使40%的乡镇建立兴农网信息工作站。乡镇信息工作站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免费为农民和企业提供各类兴农网信息,收集、上传当地农业经济供求信息,指导农民利用兴农网提供的市场、科技信息开展生产经营,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凡是建立了兴农网的乡镇,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站的管理,督促乡镇信息工作站利用墙报、简报、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开展兴农网信息服务。同时积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纪人和种养大户运用兴农网。
  三、加强兴农网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办、气象部门承办、涉农部门合办”的要求,成立兴农网建设工作专班。市州县气象部门要成立兴农网信息中心,配备一定数量的专门人员;乡镇信息工作站要选配得力的信息员,也可由现有乡镇农技人员兼任。省兴农网信息中心要发挥龙头作用,加强网络技术和信息综合服务的指导。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兴农网人员的技术培训,实行培训上岗制度和考核淘汰制度。同时要从农村信息服务经纪人、种养经营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以及村组干部中发展兴农网信息员。
  四、切实帮助兴农网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各市州县政府要按照“加强领导、分级实施、服务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地兴农网建设计划,并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要做好协调工作,逐步实现农业、农村和涉农信息的共享,不断推进信息资源和信息网络的整合。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将兴农网建设和维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五、严格规范兴农网的运行管理。各级气象部门作为兴农网的承办单位,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兴农网运行规范,充分发挥现有设备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强对乡镇信息工作站的指导,不断提高农村信息服务水平和能力。
湖北省气象局
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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