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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电信公司本地网区间电话优惠促销活动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2 生效日期: 2003-09-22
发布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文号: 闽通信批[2003]84号
福建省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本地网区间5折优惠促销活动的请示》(闽电信市场(2003)20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暂行规定》(闽通信联(2003)1号)的规定,经福建省电信资费审议委员会审议,并听取经济法律专家和用户代表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不低于成本,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在福建省范围内开展本地网区间电话5折优惠促销活动,即:福建电信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现行资费标准是:0.40元/分钟,优惠促销期间实行的资费为:0.20元/分钟。
  二、优惠活动时间自2003年10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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