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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2005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上海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15 生效日期: 2005-08-15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属有关单位、各区县卫生局:
  现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05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05)2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文件要求,现将上海考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上海市医学院校、市级医疗单位、医学科研单位、防治站所及各区县中心医院。
  二、报名对象条件
  各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选派有关人员参加考试。报名者的具体要求是:大学本科毕业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曾出国半年以上,回国服务满2年以上的承担或参与重点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及管理人员。报考笹川医学奖学金的考生年龄不得大于39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的考生年龄不得大于50周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考试语种
  2005年度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
  四、考试时间、地点
  2005年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11月5日上午9:00—11:4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05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略,可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页查询)   上海市卫生局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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