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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5 生效日期: 2003-08-05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函[2003]365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 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流程推行“一窗式”管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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