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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襄樊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劳动模范标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5 生效日期: 2003-12-25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襄樊政发[2003]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3年,在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全市人民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了鼓励先进,弘扬劳模精神,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我市改革开放进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市政府决定,授予罗建明等89名同志“襄樊市劳动模范”称号;授予余少发等88名同志“襄樊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享受市级劳模待遇);授予崔德新等49名同志“襄樊市劳动模范标兵”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向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学习,学习他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高度政治觉悟;学习他们胸怀全局、爱岗敬业、忘我劳动的主人翁精神;学习他们刻苦钻研,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创业精神;学习他们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无私奉献精神,在全市掀起一个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弘扬先进的热潮。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再立新功。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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