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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关于报送电子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30 生效日期: 2003-07-30
发布部门: 福建省信息产业厅
发布文号: 闽信职[2003]4号
各设区市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无线电管理处,各有关单位,行业归口管理单位:
  为了做好省工程技术人员电子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评审工作,使上报的评审材料符合规范化的要求,经研究,拟定于2003年10月下旬召开福建省工程技术电子专业中级职务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计算机及应用、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软件、光电技术及应用、无线电通信、广播通讯、半导体及元器件、电子机械设备及维修等专业。
  二、资历要求
  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资历应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初级职务之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大专五年,本科四年)。
  三、参加评审应报送的材料
  1、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各设区市电子信息产
  业主管部门职改办委托评审函一份;
  2、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二十五份(一
  律用A3纸打印或复印);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4、工程技术人员任职期间考核登记表或任现职以来近4个(大专学历5个)年度考核表每个年度各一份;
  5、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二份;
  6、外语成绩证明或免试证明复印件一份;
  7、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有效凭证;
  8、毕业证书、现专业职务资格证书、现专业职务聘书、奖状、奖励证书及在获奖项目中的地位与作用的所在单位证明等复印件一式各一份;
  9、破格晋升条件的奖状、证书、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各一份。
  10、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申报材料之前,应将《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公示时间及群众反映情况。
  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职改办签章确认。
  四、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电子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3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成锵,联系电话:0591----755191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9号(福州三中隔壁),
邮编:350003。 二00三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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