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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03 生效日期: 2002-12-03
发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2]1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2002-2005年)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对于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积累了一定的工作基础,在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执法监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透明、行政管理创新和为各项改革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比较突出的是:整体规划滞后,网络建设各自为政,应用和服务领域窄,信息共享程度低,应用软件缺乏,公务员计算机使用水平亟待提高,等等。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政务工作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各级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通过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全省电子政务建设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有序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总体规划,避免重复建设,防止各自为政。要正确处理上下左右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要按照全省统一的建设进度要求,分层推进,分步实施。
  (二)需求主导,突出重点。电子政务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政府业务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当前要重点抓好建设统一网络平台、建立标准、健全法制,建设和整合关系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业务系统。
  (三)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加强整合,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优先使用国产设备与软件,逐步推进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外包和托管模式,带动我省信息产业的发展。
  (四)防管结合,保障安全。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成本和效益。一手抓电子政务建设,一手抓网络与信息安全;一手抓安全技术手段开发,一手抓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要根据电子政务建设的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手段;按照政务公开和国家安全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划分信息保密等级。
  (五)示范引导,强化辐射。关键是抓好四个结合。一是要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既要注重技术创新,又要注重行政管理观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的创新。二是要与推进全社会信息化相结合。通过电子政务建设,积累经验,推动电子商务和电子社区的建设,进而促进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三是要与振兴软件产业相结合。根据应用需要,提出一批需要攻关的软、硬件课题,尤其是应用型软件,引导全省软件开发方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振兴江苏软件产业。四是要与公务员素质提高相结合。通过推进电子政务,促进公务员办事公开、公正、公平,廉洁、高效、务实地为社会服务。
  二、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2002-2005年,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以规范和创新政府行政行为为主导取向,以加强公众监督和公共服务为基本要求,加快建设标准统一、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政务信息网络平台;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使信息共享程度显著提高;实现重点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并初步形成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主要业务实现网上办公,为机关、企业和公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信息服务;改善和加强各级政务部门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使全省政务信息化应用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2002-2005年,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根据国家要求,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两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政务内网主要运行涉密业务;政务外网是政府的业务专网,由省、市、县(市)三级横向网和若干纵向网构成,有条件的县(市)可延伸到乡(镇),主要运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不需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要统一标准,利用统一网络平台,促进各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
  (二)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为提高决策、监管和服务水平,逐步规范政府业务流程,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完成国家统一要求的12个重要业务系统(即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宏观经济管理、社会保障、金关、金税、金卡、金财、金盾、金审、金农、金质、金水),并建设交通、工商、外经贸、教育、科技等5个业务系统工程。党的工作业务系统建设方案由省委办公厅研究确定。
  (三)规划和开发重要政务信息资源。为满足社会对政务信息资源的迫切需求,要根据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规划,抓紧设计我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加快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建设。
  (四)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办事项目上网。各级政务部门要加快政务信息公开的步伐,并在内部业务网络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服务,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重点建设并整合省、市、县(市)三级政府门户网站,通过相互链接,形成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促进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投资环境、政府采购、登记注册、年度检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环境保护、“防伪打假”、“扫黄打非”等服务。
  (五)建立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要加快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制与开发,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建设全省电子政务CA认证中心,建立应急支援中心和数据灾难备份基地。
  (六)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运行保障体系。加快电子政务信息源建设步伐,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标准统一的信息更新机制。建设省、市、县(市)三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和网络管理服务中心,除17个重点业务系统外,市、县(市)其它部门原则上不再建设专用的数据服务器,统一由数据和网络管理服务中心为各级政府机关提供统一的技术服务。
  (七)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和考核。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开展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定考核标准和制度,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各级政府公务员普遍接受一次计算机知识培训。
  三、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步骤
  2002-2005年,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2年底前):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各市和省级机关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科学可行的总体技术方案,明确系统建设的目标、规模、主要功能、实施计划;在省委大院和省政府附近地区,选择50个左右省级党政机关进行网络互联试点,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2003年):基本完成全省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建设任务,初步形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基本完成省、市两级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工作,并初步形成新的运行机制;完成17个重点建设业务系统的横向互联和各部门纵向网络的整合;省级机关各部门基本建成内部办公网;着手实施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四个基础数据库建设,并启动数据管理服务中心、网络管理服务中心和政府CA认证中心的建设。
  第三阶段(2004年-2005年):在政务网络互联的基础上,17个重点建设的业务系统在应用层面实现互联,为社会提供联动式服务;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提供较为完善的应用性服务;数据资源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四个基础数据库开始为社会提供服务;政府部门之间基本实现无纸化传输,基本形成快捷、方便、可靠的电子政务运行服务体系。
  四、电子政务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坚持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省成立电子政务建设协调指导小组,研究、协调全省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明确责任机构,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建设步伐。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电子政务建设具体项目要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审批,做好前期审议、可行性研究、采购招标、监理和验收工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由电子政务建设协调指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业务系统、信息库和管理中心建设,由各部门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分别组织实施。为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进行,近期将根据国家的标准体系和安全规范要求,提出统一的地址、域名、路由、信任和授权体系、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范,为各地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创造基础条件。
  (三)稳步推进,严禁重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积极稳妥地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特别是要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和业务系统建设。电子政务建设要与城市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方便市民生活、工作和学习,增加网上业务,加强公共管理和服务。要加快整合各部门分散的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建成或调整为与全省政务网络标准一致的政务统一网络平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现有网络平台条件,严禁重复建设。对具有共性的应用软件系统,实行全省统一研制,共享使用,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开发。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将选择部分市、县(市)和部门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四)落实资金,为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电子政务建设所需资金,采取各级政府分别负担的方式解决。省级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资金,从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省级电子政务系统建成之后的运行经费,由省财政厅商有关部门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市、县(市)级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各市、县(市)政府负担。要制定电子政务项目概算标准,保障运行维护和培训经费,特别要合理确定和提高软件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积极探索投融资渠道,在确保规范行使政务职能的前提下,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电子政务建设。
  (五)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效益。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应用与建设发展的关系,以应用促发展,边建设、边应用、边见效。要高度重视应用软件开发,深入细致地开展需求调查,科学合理地规划业务流程,坚持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高起点、高标准地组织应用开发;要建立电子政务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系统应用措施,明确部门应用责任,确保建成的系统能够及时发挥效益。各地、各部门领导同志要带头使用计算机,推动电子政务应用工作。
  (六)完善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法制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类标准和规范,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具体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电子政务标准实施机制。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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