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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庆深唐咸秋邱锡荣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30 生效日期: 2006-03-30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梧政办发[2006]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江庆深、唐咸秋、邱锡荣工作分工如下:
  江庆深副秘书长
  协助李宁波副市长分管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驻外办事处,以及自治区部门与我市双重领导的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和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工作。
  协助副市长联系各民主党派梧州市委员会。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第二秘书科、政务公开科。
  唐咸秋副秘书长
  协助市长、副市长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和林(竹)浆纸一体化、核电站、火电站等重大项目有关工作和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工作。
  邱锡荣副秘书长
  协助李宁波副市长分管市接待办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及自治区部门与我市双重领导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的工作和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工作。
  协助李宁波、谢迺堂副市长分管国有资产监管、营运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第二秘书科、政务公开科。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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