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厦地税函[2003]25号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稽查局,税务师管理中心、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介机构从事涉税事项审核业务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厦地税发[2003]22号)规定,对照从事涉税事项审核业务中介机构的条件(考虑到税务代理工作的特殊性,对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5人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先给予确认),经市局审核并商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现将我市第一批具备从事涉税事项审核业务条件的中介机构名单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公司
序号 机构名称 公司电话 办公地址1 永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087308 厦门市厦禾路
820号帝豪大厦2 中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65409 厦门国贸大厦20楼3 信实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85579 厦门市湖滨南路
258号鸿祥大厦4 仲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058268 厦门市湖滨四里64
号彩霞公寓5 楚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86957 后溪28号16楼6 国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315881 厦门市建业路 18号7 旭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818977 厦门市厦禾路846
华普大厦401室8 一得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31795 厦门市湖滨南路
81号三江大厦9 中冠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683818 厦门市禾祥西路
4号鸿升大厦21楼D座10 明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712 厦门市溪岸路178
号1、2楼11 诚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821198 厦门市湖滨北路
种子大厦8楼12 介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330333 厦门市湖滨北路
种子大厦 12楼13 君思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182239 厦门市集美区塘
浦路77号30214 立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95672 厦门市厦禾路189
号银行中心15 金永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961763 厦门市厦禾路820
号帝豪大厦601室
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公司
序号 机构名称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1 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 2224392 湖滨南路57号
金源大厦 18楼2 福建闽都会计师事务所 2213700-502 湖滨南路81号
三江大厦5楼3 厦门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2206369 禾祥西路68号光华
大厦11楼4 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 5851344 厦禾路金榜大厦B
座5楼5 厦门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5310365 滨北59号中信惠扬
大厦12AB6 厦门和祥会计师事务所 5114035 嘉禾路武汉大厦
21A7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 5165408 国贸大厦20层D座8 福建弘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 2395653 厦禾路189号银
行中心2508
试行企业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涉税事项审核是一项新的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涉税事项审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介机构从事涉税事项审核业务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坚持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强求纳税人接受代理服务;要明确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开展涉税事项审核业务工作,一旦发现中介机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中介机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