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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2 生效日期: 2005-11-02
发布部门: 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玉办发[2005]6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精神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05)49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县、乡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市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正在全面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政务公开工作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之处,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和部门政务公开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程序不规范,工作不落实,甚至存在形式主义倾向;有的地方和单位行政管理不透明,工作效率低,群众办事难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和深化,妨碍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
  当前,我市正处在一个大招商、大发展的时期,又处在各种社会矛盾的凸现期。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政府加快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有利于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保证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努力开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二、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
  (一)规范政务公开的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是推行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
  (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包括对社会群众公开和对机关内部干部职工公开两个方面。总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各级行政事务都应向社会和群众公开,特别是:办理证照、税费政策、审批事项、收费管理、征地补偿、城市规划、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水电价格管理、生育证审批和发放、计划外生育管理费征收和使用、行政处罚、扶贫救灾款物分配、农民负担、乡镇财务等。工商、税务、公安、电力、民政、教育、卫生、水利、建设、交通、财政、物价、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等部门和行业要制定政务公开方案,分别明确市、县、乡应对外公开的具体事项,并提出具体要求,作出统一规范,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县、乡三级政府及其部门还要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认真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公开,如政府决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公开,政府组织的拍卖公开、采购公开、房屋拆迁安置公开、重点工程项目公开等。? 对内公开的项目主要是:单位录用公务员招工、干部职工调动安排、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干部职工提升晋级、财务开支及工资福利发放等。?
  (三)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形式的总体要求是: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便于群众知晓、办事和监督。除应采取“两有”(有投诉窗口、有投诉电话)、“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外,还应注意利用大众传播工具和手段,提高公开效率和质量。对于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公开项目,要编印《政务公开指南》,发到单位和群众手中;对于需社会公众了解的临时性、变动性的公开项目,则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实行一事一公开。市、县两级政府,今年内要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完善职能,提高效率。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都要建立统一、规范、固定的政务公开专栏(墙)。公开的事项一般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前五个要素应在事前公开,办事结果则在事中或事后公开。?
  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行风热线、政府网站等是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形式,社会公示、听证、论证等是政务公开的有益补充;要探索政府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形式;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逐步扩大网上审批、咨询、交费、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 ?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开。严格限制不公开的事项范围,暂时不宜公开或不公开的,承办部门必须说明理由。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门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政务公开审核制度。
  各部门决定任何事项,事先都要对能否公开、公开的时间、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形式提出意见,进行审核,不能公开的要作出说明。?
  (三)政务公开评议制度。
  把政务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公开时间的及时性,公开程序的规范,制度的落实等方面进行评议。?
  (四)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要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部门、单位,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纪检监察部门对损害政务公开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处理。?
  (五)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制度。
  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要以形成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为重点,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制度。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要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监督,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举报或投诉中心的作用,通过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子邮箱等方式,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要发挥监察、审计等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门监督的作用。?

  四、不断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要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公开管理事项、管理依据、管理程序、管理的标准和结果以及提供的服务内容等,不断推广政务公开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
  (二)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和方式,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实现。
  加大事前公开力度,特别是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事项等决策行为,应当事前公开。要采取社会公示或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强化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政务公开,要严格依法履行告知义务,通过发布公告、邮寄信函、当面告知等公开行政管理行为,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申辩。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至答复。?
  (三)要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规范操作,不断扩大公开招标投标的规模和范围;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要建立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受理办理投诉,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服务,严肃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为经济发展提供保证。?
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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