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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张亮凡、黄振磊同志为“南宁市优秀公务员”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3 生效日期: 2005-08-23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南府发[2005]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近年来,我市广大公务员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勤政廉洁,无私奉献,鞠躬尽瘁,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市人民政府决定,追授张亮凡、黄振磊同志为“南宁市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公务员向张亮凡、黄振磊同志学习,更加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牢记党的宗旨,以“让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扬艰苦奋斗,锐意进取、不怕牺牲的精神,勤政务实,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无私奉献,鞠躬尽瘁,在各自岗位上作出新的成绩,为我市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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