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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府南宁公共场所及设施规范用字(中、外文)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08 生效日期: 2005-08-08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南府发[2005]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并驻市各单位:
  现将《首府南宁公共场所及设施规范用字(中、外文)检查实施方案》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八月八日

首府南宁公共场所及设施检查规范用字(中、外文)实施方案
  为营造良好的氛围,迎接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召开,以展示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和改善投资软环境,树立首府良好的对外形象,按照中国—东盟博览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南宁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今年“两会一节”前对首府南宁主要街道、广场、车站、机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和设施进行规范用字(中、外文)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规范社会用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军健 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副局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卫自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禹延庆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方 仲 市南博办主任
      刘 彪 市教育局副局长、市语委副主任、
      郑志光 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市公安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商务局、文化局、旅游局、市政管理局、药监局、交通局、卫生局、民政局、邮政局、计生委、广西电信南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南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宁分公司、团市委、红十字会、南宁火车站、民航南宁站、南宁日报社、广西大学外语学院、驻邕各金融机构各一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彪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636129传真:2626620)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1、市文明办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机关单位及各主要街道悬挂(树立)的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大街小巷不规范标牌进行全面检查;
  2、市工商局联合团市委对南宁市广告牌、商店(铺)等经营场所名称牌用字进行检查;
  3、市工商局联合市商务局对各商场、超市、商贸批发市场、各大集(农)贸市场、沿街门店用字进行检查;
  4、南宁火车站负责辖区火车票代办点标识牌、车站广告牌及车站其他场所用字检查;
  5、民航南宁站、机场公司对飞机票代售点的标识牌、航空楼及航空公司广告牌及其他用字进行检查;
  6、市交通局对市区长途汽车站、出租车、公共汽车站牌、标识牌、车身及车内的标语广告用字进行检查;
  7、市民政局对南宁市街道的路牌用字进行检查,并统一路牌制作,规范路牌用字。
  8、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联合市旅游局对旅游风景区(点)、旅游饭店、宾馆等涉外接待单位用字进行检查;市商务局负责对星级以下宾馆、招待所用字进行检查。
  9、市卫生局牵头,市药监局、计生委、红十字会配合,对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医药批发零售经营店(点),计生服务点及设施、酒楼、饭店、餐饮店等进行综合性检查。
  10、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关于南宁市道路交通指示牌规范用字检查方案》,并对全市的道路交通指示牌进行检查;市消防支队负责消防设施、消防标识的规范检查。
  11、市市政管理局对广场、公共厕所等公共场所、设施以及商业小区建筑物户外张贴的广告牌、所挂的横幅、沿街小广告、乱贴乱画现象等进行检查;
  12、市新闻出版局和文化局对图书馆、书城、书店、书报亭、电子游戏室、网吧、卡拉OK等娱乐场所、图书、音像批发市场等进行检查。
  13、广西电信南宁分公司、移动公司南宁分公司、联通公司南宁分公司负责对南宁市辖区营业网点、共用电话亭标识及用字进行检查;市邮政局负责对全市辖区范围内邮政代办点标识及用字进行检查。
  14、首府各金融机构负责各自在南宁市辖区内各银行网点标识及用字进行检查。
  15、广西大学外语学院组织有关学者、专家跟随各小组配合各部门检查小组进行外文用字现场检查并提供规范化用字咨询服务。
  16、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南宁日报社对市属新闻媒体、刊物用字、用语进行检查。

  三、工作日程安排
  1、8月5日(星期五)上午,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南宁市人民政府召开“首府公共场所及设施检查规范用字(中、外文)会议”,研究实施方案,布置工作。
  2、8月6日—30日,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及设施中、外文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各类中、外文标牌用字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2005年8月30日—9月8日,市语委办、市教育局汇总各部门情况后提交领导小组研究。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下阶段整改工作。
  4、9月9日—10月15日,有整改任务的部门、单位进行整改,由规范社会用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对窗口服务单位、主要街道、重要活动场所标识、用字及周边广告牌中、外文使用进行检查,督促工作开展。
  5、10月15日—30日,对首府各行业、单位、场所用字进行总结评议,各部门作出小结,市语委办、市教育局负责汇总总结。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范首府社会用字的目的、意义,加强对社会用字检查的领导,明确内部分工,落实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2、社会用字检查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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