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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公布2005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16 生效日期: 2004-12-16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高校: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沪府发[1998]17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4]42号)的精神,经2005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出2005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403项,其中市级特等奖3项;市级一等奖120项;市级二等奖129项;市级三等奖151项。现予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可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90天之内向2005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简称市奖励办,设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公章,凡不符合此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所提异议由市奖励办负责调查,并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报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励领导小组裁决。
特此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市科委关于征询2005年“院士沙龙”主题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专家:
  自2002年起,我中心已举办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与交通”、“系统生物学的意义与前景”、“中国制造业的展望与振兴”、“分布式发电与分布式供能”等20期“院士沙龙”,期间得到了院士、专家以及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院士沙龙”旨在增进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各学部在沪院士之间,专家、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通过提供宽松的学术氛围,让院士、专家等畅所欲言,并在学术观点的碰撞中产生新的思想火花,形成解决问题的良策,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为办好“院士沙龙”,丰富沙龙主题涉及的领域,扩大沙龙的社会影响力,现向各位专家征询2005年“院士沙龙”主题。主题可以涉及当前上海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建议者请填写“院士沙龙主题建议表”,于2005年1月31日前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中心。
  特此通知。
  联系人:方佳敏、何晓君
  电话:021-53510218、13817647979
  传真:021-53515218
  电子信箱:center@cae-shc.gov.cn
  地址:上海市南昌路47号1101室
  邮编:200020

上海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
二OO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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