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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关于成立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推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03 生效日期: 2004-12-03
发布部门: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县政府、市级开发区管委会、各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六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创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2004]52号)及《关于组建上海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推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通知》(沪经技[2004]582号)精神,经市经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等六个委办(局)的提名,现将上海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推进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的名单公布如下:
  一、上海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推进委员会领导小组:
  组长:
  乐景彭  上海市经委副主任
  副组长:
  王晓元  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
  胡兰芳  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助理
  顾仁达  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董建平  上海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楼荣敏  上海市版权局副局长

  二、上海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张伟敏(兼)
  副主任:林益彬、宋其峥、陈祖尧、陈冬健、武幼章
  成员:谷忠民、陈颖、郭峰、沈宇、林国良、赵靖
  今后,上海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推进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工作如有变动,由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经济委员会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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