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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自治区重大项目审批领导小组更名为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28 生效日期: 2004-09-28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4]16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更好适应行政许可和投资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自治区重大项目审批领导小组更名为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同时对成员进行适当调整。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郭声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李金早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张文学自治区副主席
  吴恒自治区副主席
  孙瑜自治区副主席
  杨道喜自治区副主席
  刘新文自治区副主席
  马飚自治区副主席
  成员:
  滕冲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文荪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伍先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梁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万富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刘树森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张忠国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陈建和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张勤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霍德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李尚炎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秦文凯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裴安道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陈端喜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副局长
  陈鸿起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日富自治区海洋局局长
  韦能雄自治区法制办纪检组组长
  张金城南宁海关副关长
  欧文魁自治区工商联副会长
  陈泽益自治区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
  李一平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冯柳江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楼捍卫广西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罗伟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梁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万富同志兼任。原自治区重大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改由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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