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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11 生效日期: 2004-11-11
发布部门: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保障市民食品消费安全的要求,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制订了《关于加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方案》,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是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具体工作,体现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各有关方面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优势,调动各方积极性,全力推进这项工作。
  二、统筹安排,落实规划。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区县经济流通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县实施方案,在完善菜市场布局规划基础上,明确阶段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政策,抓好组织实施。为确保2005年100家菜市场标准化建设任务的完成,各区县按照“中心城区每个街道建设1家标准化菜市场,郊区新城中心镇(一城九镇)和主要居民居住街道(镇)各建设1个标准化菜市场,其他远郊每个区县至少建设1-2个标准化菜市场”的原则,分解落实区县2005年任务目标;中心城区安排87家、郊区安排33家(详见各区县菜市场标准化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表)。
  三、严格标准,建管并举。一要严格标准,坚持条件,确保质量。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按照市经委、市质监局制定的标准要求,做到“质量有保证,标准不走样”,重点是解决菜市场与城市建设发展不相适应的“脏、乱、差”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二要建立和完善菜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按照《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政府第30号令)和《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健全重要商品进销台帐制度,确保菜市场基础设施和管理制度到位,确保经营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四、抓好试点,稳妥推进。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市经委会同各区及有关部门抓紧落实4个试点菜市场(徐汇区罗香菜市场、杨浦区鞍山路菜市场、长宁区复卿菜场、黄浦区半淞园菜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各试点单位要积极做好试点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按时完成试点任务。各区县学习借鉴试点菜市场的做法,确定区县先试行菜市场名单和面上工作目标节点,争取在2005年3月底之前至少完成1个试点菜市场建设任务;要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建设资金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即以企业投资建设为主,市、区两级财政适当扶持。
  在全面推进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过程中,各区县要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减少对市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同时,要注意舆论宣传,引导市民理解和支持菜市场标准化改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这项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市、区(县)经济流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职责,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消费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附:《关于加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方案》

上海经济委员会
2004年11月11日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菜市场建设和管理,保障市民食品消费安全的指示要求,市经委会同有关方面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花3年时间,以标准化为抓手,加强本市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推进,全面改善本市菜市场的购物环境和食品安全状况,使本市菜市场的建设和管理适应上海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本市菜市场的基本情况
  本市现有菜市场884个,其中外环线以内476个,郊区408个;街道开办和主管的占50%,区副食品公司开办的占25%,社会其他方面开办的占25%。本市已经形成菜市场、超市和大卖场主副食品供应网络体系,每年向本市消费者提供主副食品近650万吨,经营副食品数量的比重大体是7:2:1。
  菜市场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满足市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十九世纪中后期,上海开埠不久建成第一家室内菜场。此后在20世纪20一30年代,本市又陆续建成八仙、三角地、福州路等若干个硬件设施比较完备的大中型室内菜场。解放前夕,加上露天马路菜场,上海有菜场近200家。
  九十年代初,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在调整布局的同时,市政府多次将马路菜场入室列为市政府实事,至2000年,市、区两级政府加大马路菜场入室工作力度,投资3亿多元,全市退出菜场、集市占用道路50多万平方米,马路菜场和集市基本入室。近两年,随着城市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菜市场网点资源和布局结构继续发生较大变化,各区县按照市政府第127号令《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要求,相应制定了网点布局规划,加强了市场管理,菜市场经营环境有所改善,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本市菜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经过10多年的努力,虽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与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规划滞后、设施简陋、规范不够等问题。
  1、部分区域网点布局不尽合理,居民购买不便,马路菜场时有出现。由于中心城区菜场网点资源紧缺,菜场拆多建少,过渡性菜场占30%左右;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商业网点的面积、结构难以用于新建菜场,加上菜场经营多属微利,房产开发商将配套商业设施移作他用时有发生。
  2、相当部分菜场的硬件设施仍较简陋,购物环境较差,市场管理粗放,场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质量不稳定,加上菜场经营组织化程度较低,税费负担较多,企业改善设施环境的能力不强。
  3、部分菜场场外设摊尚未有效根治。既影响场内稳定经营和食品安全,也影响场外市容环境和交通畅通。加上马路设摊的商贩流动性较大,增加执法管理难度。

  二、加强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优势和管理优势,以标准化为抓手,全面提高菜市场整体水平,列入“十一五”商业发展计划,作为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不断理顺产权关系,进一步探索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与生鲜食品超市发展相协调,互为补充,形成本市标准化、规范化的主副食品零售供应网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从2005年起,花3年时间,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布局规划,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菜市场的布局规划、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构筑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主副食品供应体系,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2、近期工作目标:2004年制订标准,开展试点,建设4个示范菜市场;2005年争取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以实事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100家菜市场标准化建设任务。

  三、重点工作和措施
  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标准先行,规划落地,建管并举”的工作方针,有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今年上半年已经发布和实施《活鸡市场交易规范》和《鲜、冰鲜、冻禽类商品流通技术规范》2项标准,年内,制定发布《菜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和《肉类市场交易技术规范》、《蔬菜市场交易技术规范》、《水产品市场交易技术规范》、《豆制品零售市场交易技术规范》等5项主要标准,初步形成本市副食品零售市场设置和管理标准体系。
  2、完善菜市场布局,强化规划落地。按照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满足市民基本需求和适应多层次消费的要求,指导各区县以生鲜超市和菜市场为主要配置,进一步完善副食品零售网点规划布局。网点规划原则:“设置协调,购物便利,环境良好;网点配置标准:外环线以内市民主要居住区,500米范围内设置1个菜市场(或生鲜食品超市),每1.2万居住人口设置不少于1000平方米经营面积;郊区新城中心镇(一城九镇)及主要居民居住区的菜市场建设,要早规划,高起点,体现郊区新城的水平和实力;业态设置与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状况以及市民生活消费水平相符合。
  副食品零售网点设置规划,要列入本地区城市建设规划之中,作为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强调其规划的强制性和稳定性。
  3、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按照市政府第30号令《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105号令修改决定)和市政府第127号令《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的规定和标准,加快现有菜市场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制度建设,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类商品进销存管理制度。新建菜市场加强招投标管理,建立和完善菜市场经营管理公司运行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04年,考虑选择杨浦、徐汇、黄浦、长宁等区进行菜市场标准化建设管理试点,2005年春节前完成试点菜场建设并运行。
  4、调控网点资源,适度扶持。菜场经营属微利行业,而菜场设施属为市民提供基本生活必需服务的公共设施。对新建菜市场,在网点资源紧缺的区域,可以采取政府回购、提供土地或建设资金的办法掌控菜市场网点,菜市场设施的产权可以归属街道、乡镇;对现有菜市场实施改造建设,市、区政府和街道共同支持落实菜市场改造建设资金。政府财力的投入要与菜市场网点资源的控制相结合,有利于稳定网点资源。
  适当降低菜市场税费,控制经营成本。清理并努力减免政府有关部门向菜市场收取的各类相关费用,努力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减免部分建议留给街道、乡镇。街道、乡镇要把加强本区域菜市场建设管理作为服务社区居民的重要工作经常检查落实,保持长效。探索建立菜市场建设管理专项资金,有效使用专项资金,支持菜市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及效益。
  5、明确各方职责,长效监管。按照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原则和要求,各区县政府为实施的责任主体,统筹力量,组织实施;在区县政府的指导下,街道、乡镇为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规划落实、建设发展和日常管理;经济流通部门为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菜市场布局规划、设置标准和有关管理制度,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指导行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场外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经营人员和商品的食品卫生监管;质监部门负责标准审定和发布,以及质量、计量和标准监管;规划和房地部门负责规划落地审核和监督;财政和审计部门负责有关扶持资金的落实和监督。
  6、列入实事项目,加快推进。2005年,争取将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这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区县政府和街道、乡镇的组织、体制和管理优势,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细化方案,形成合力,2005年完成100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3年实现总体目标。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一)今年工作安排
  制定5项技术规范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选择试点菜市场,推进试点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2005年春节前完成试点任务,起到示范作用,为2005年全面实施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管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2005年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1一3月),细化100家菜场建设和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动员;选择首批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4一10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各区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组织实施,基本完成100家菜市场建设目标。
  第三阶段(11月),组织评审、预验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阶段(12月),完成整改,规范运作,总结提高。
  (三)2006年和2007年工作安排
  1、2006年完成400家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任务,累计完成全市菜市场规划设置的70%左右。
  2、2007年全面完成本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任务,实现本市菜市场的网点布局、购物环境、商品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有新的明显提高。

附:(1)本市中心城区人口、面积、菜市场情况表
  (2)本市郊区人口、面积、菜市场情况表
  (3)各区县2005年菜市场标准化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表
  (4)菜市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试点工作安排

上海经济委员会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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