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4]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柳州铁路局: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形成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好我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管理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自治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孙瑜 自治区副主席
肖芳佐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副组长:
庞栋春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关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廷登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姚鸿业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成员:
沈德海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韦波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办公室副主任
陈富芳 自治区交通厅纪检组组长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韦能雄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副主任
王书庆 柳州铁路局副局长
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肖芳佐兼任,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处处长为联络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