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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区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08 生效日期: 2001-03-08
发布部门: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洪政发[2001]31号

 各街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全区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关于今年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祖高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朱木林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张光合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陈家希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史晓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良顺 区建委主任
  张茂才 区农委主任
  熊开柏 区财政局局长
  黄国平 区人事局局长
  王安洲 区编办主任
  曾庆祝 区审计局局长
  谢荣亭 区民政局局长
  唐世杰 区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监察局办公,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由朱木林兼任主任,区监察局副局长王金生、区财政局副局长郑章清、区建委副主任何继文担任副主任。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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