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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来宾B电厂第三运营年燃料电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15 生效日期: 2003-07-15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格字[2003]221号
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燃料市场价格的变化,自治区物价局批复广西建设燃料有限公司,同意从2003年5月1日起,适当调整该公司供来宾B电厂的燃料价格。按照《特许权协议》的规定,从2003年5月1日起,需相应调整来宾B电厂第三运营年的燃料电价,调整后的燃料电价(不含税):负荷80%以上为0.1110647元/千瓦时,负荷80%至60%为0.1126401元/千瓦时,负荷60%至40%为0.1194549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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