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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物价局关于有线电视入网安装收费问题的函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24 生效日期: 2003-06-24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贺价费字[2003]79号
贺州市广播电视台:
  你台“关于有线电视光纤网络入网收费标准的请示”悉。鉴于近年有线电视的快速发展,主干网络由原来的电缆传输改为光缆传输,有线电视入网安装标准和要求以及入网安装的线距、材质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有收费标准已难以维持。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3]179号文批复,同意你台对新的有线电视入网安装用户入网(光纤同轴电缆混合网)安装费(50户以下散装户)按用户一次性480元的标准收取。旧网(同轴电缆网)用户自愿申请加入新网(光纤同轴电缆混合网)每户补收差价220元。对特困户、军烈属等用户的收费应酌情减免,具体减免幅度由你台制定。并请你台在实施收费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取得广大电视用户的理解支持。
  以上收费标准自二00三年七月一日起试执行一年,试行期满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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