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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贺州市有线电视入网安装收费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1 生效日期: 2003-06-1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桂价费字[2003]179号
贺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有线电视光纤网络入网安装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近年来有线电视的快速发展,主干网络由原来的电缆传输改为光缆传输,有线电视入网安装标准和要求以及入网安装的线距、材质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有收费标准已难以维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在你市广电局进行试点,对新的有线电视入网安装用户入网(光纤网络)安装费(50户以下散装户)按每户不高于480元(一次性收取)的标准收取,旧网(电缆网络)用户自愿申请加入新网(光纤网络)的可酌情补收差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局根据入网安装成本及当地实际情况核定,报我局备案,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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