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兴泰公路陈堡收费站东西收费点开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13 生效日期: 2001-12-13
发布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苏交公[2001]101号、苏财综[2001]194号、苏价服[2001]384号
泰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兴泰公路陈堡收费站东西收费点开征收费的请示》(泰交公[2001]19号)悉,经现场踏勘,兴泰公路老线通过改造和养护,已符合开征收费的条件,经研究,并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兴泰公路老线东西两单向收费点于2001年12月15日开征车辆通行费。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