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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连云港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05 生效日期: 2001-09-05
发布部门: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文化局提出的第三批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工作,并要树立文物标志牌、说明牌,及时划定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专门保护机构和人员,做好科学保护记录,继承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不断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推动经济和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附件:1.连云港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连云港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二○○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1
  连云港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古遗址(2处)
  编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3-1 1 藤花落遗址 新石器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乡西诸朝村南
   3-2 2 尹湾汉墓 汉 东海县温泉镇尹湾村
  二、古建筑(1处)
  编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3-3 1 三元宫遗址 明 云台区花果山风景区
  三、近现代建筑(3处)
  编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3-4 1 东亚旅社 民国 新浦区新市路35号
   3-5 2 陈调元小楼 民国 连云区墟沟镇北崮山下
   3-6 3 连云港火车站 民国 连云区连云镇中山路
  四、石刻(1处)
  编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3-7 1 伊芦山石刻群 明清 灌云县伊芦乡伊芦山
  五、其它(1处)
  编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 代 地 址
   3-8 1 汤沟酒窖 清 灌南县汤沟镇汤沟酒厂
  附件2
  连云港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共8处)
  一、古遗址(2处)
   1.藤花落遗址
  位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乡西诸朝村南。面积约15万平方米。1996-2000年3次发掘。1986年发现,发现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的内外两重城墙和城壕以及岳石文化的大型环壕,同时发现夯土地台基、奠基坑、灰坑、灰沟、道路、房址、水沟、水稻田、石埠码头等遗迹200多处。出土了石器、陶器、玉器、炭化稻米、木桩以及各类动植物标本2000余件。在一座岳石文化的灰坑中还出土1件锈蚀严重的青铜削。对龙山文化的内外两重城墙进行解剖后发现,外城平面呈圆角长方形,由城墙、城缘、城门等组成,城周1520米,面积141375平方米。内城平面近圆角形,位于外城的南部,由城垣、城外道路、城门、哨所组成,城周806米,面积40560平方米。在内城内发现了35座各式房址,其中一座“回”字形大房址有110平方米,可能是一个与宗教、祭祀集会有关的场所。在龙山文化的灰坑中还发现了100余粒炭化稻米。它是我国迄今发现和首例具有内外两重城墙结构的史前城址,是江苏省发现的第一座龙山文化时期城址。俞伟超、张忠培、严文明、叶学明、张学海等著名考古学家到场考察后认为,它是我国目前发现50余座龙山文化城址中保存最完整的,最适宜作聚落形态考古的大遗址,对研究文明的起源有重大价值。
   2.尹湾汉墓
  位于东海县温泉镇尹湾村西南约2000米的高岭上。共发掘汉墓6座,出土了大量铜、铁、陶、骨角、漆木、玉、琉璃器和纺织品。二号墓中的缯锈衾被,刺绣大幅图案,纹饰独特。其中在6号墓中出土木牍23枚,竹简133枚。竹简有《神乌傅》、《元延二年日记》、《刑德行是》、《行道吉凶》,木牍有《集薄》、《东海郡吏员簿》、《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东海郡下辖长吏不在署未到官司者名籍》、《东海郡属吏设置簿》、《永始四年武库兵车器集簿》、《赠钱名籍》、《礼钱簿》、《神龟占·六甲占雨》、《博局占》、《元延元年历谱》、《元延三年历谱》、《君兄衣物疏》、《君兄缯方缇中物疏.君兄节笥小物疏》以及名谒等等,文字近4万字。这批简牍内容十分丰富,反映了西汉末年政治、经济、军事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多属首次发现。它是我国迄今发现最早、最完整的郡级行政文书档案。其中元延三年(公元前10年)五月之历谱是我国迄今所发现最早的完整的日书。对我国秦汉史、古代文学史、古代术数史、书法艺术史、档案学、简帛学的研究等都具有重要价值。这些简牍得到了张政粮、饶宗颐、李学勤等著名学者的高度评价。并列为1995年度全国社科基金资助项目。1998年9月,第13届国际档案大会在我国召开,邮电部将尹湾汉墓简牍作为特种邮票《中国古代档案珍藏》的图案之一。
  二、古建筑(1处)
  三元宫遗址(山门、灵宫殿)
  始建于明代万历十五年(1587),至万历二十四年(1596)落成,清代重修,1938年遭侵华日军飞机轰炸,仅存山门,1980年复建,占地面积约560平方米。正殿院落内存有明代张朝瑞撰《东海云台山三元庙碑记》和清代帅颜保撰《重建云台山青峰顶碑记》两碑及无名碑一通。山门嵌有明天启年间“敕赐护国三元宫”石匾额。山门下有石级踏步,高约24米。
  灵宫殿始建于清嘉庆十六年(1810),1979年重修,占地面积670平方米。现有硬山式大殿,面阔3间9米,进深9檩5.4米,脊高5.2米,另有山门,北配殿。
  三、近现代建筑(3处)
   1.东亚旅社(含门前石板路)
  位于新浦区新市路35号,1919年由地方军阀白宝山集资建成,故又名“白公馆”,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为四合院式连体建筑,两层40余间,高约9米,砖木结构,门厅为欧式风格,置阳台、穿堂,东西两侧各砌园形门柱,柱头为砖雕,雕以卷叶堆纹浮雕图案。院落内有廊柱、廊沿、楼梯、扶手等,或雕刻或彩绘,楼梯设于西南、东北两角,南立面为西式门窗,院内为中式格扇门窗;门前铺设一段长约40米,宽约6米的石板路。
  该处建筑对研究新浦地区的开埠及清末民初时期的都市建筑风格的演变有一定的价值。
   2.陈调元小楼
  位于连云区墟沟镇北崮山下,陈调元(1886-1943),字雪轩,民国时期曾任安徽山东两省主席。该楼系白宝山于1926年出资兴建,后赠予陈调元,故名。又因于此可凭窗观海,又名“望海楼”,德籍工程师设计,为中欧式古典别墅建筑,占地面积约360多平方米(含地下室),全石结构。前有停车场,行车石路,及石门等附属建筑,至今保存完好,现为驻军部队招待所使用。
  此建筑对研究民国人物和现代建筑艺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连云港火车站
  位于连云区连云镇中山路北下侧。始建于1933年,建成于1935年,西洋式平顶建筑,钟楼设于东端,远视如船形。办公楼四层,钟楼十层(含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占地1170平方米,实用面积3000多平方米。
  该楼原为连云港港口和车站的共用办公楼,由原国民政府陇海铁路管理局承包给南京复兴公司下设的方纪公司负责施工建造。
  该楼一直是连云港建港初期建筑之一,对研究连云港港史、连云港市经济发展史和中国海港史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石刻(1处)
  伊芦山石刻群
  伊芦山石刻主要分布在伊芦山中峰和西峰两处。中峰以中庵为中心,院内井旁石壁上有王同题刻“奇泉”草书大字;院东南角石壁有2.4米正方形石刻一方。在东向的悬崖上天然石洞内有王同“云洞”题刻,行书;在中庵下侧西南台阶阶旁石坡上有“高山流水”四个大字为王同题刻楷书。
  伊芦山西峰山脚下的耶酥教堂东岩壁上有隶书“更衣处”、楷书“御杯处”;南侧有楷书“龙神岩”;篆书“月泉”。从“龙神岩”石刻向上,有隶书“云关”;向南为王同楷书“含光”题刻。从“云关”题刻向上有隶书“翠壁”;西侧有楷书“云龙潭”。龙祠(二郎庙)遗址有廖世昭题刻。从“翠壁”向上有隶书“三生石”,西峰顶有隶书“第一峰”。
  伊芦山石刻,篆、隶、楷、行、草诸体俱备,为研究我市明、清时期的书法艺术有着重要价值。
  五、其它(1处)
  汤沟酒窖
  汤沟酒厂老窖池位于灌南县汤沟镇汤沟酒厂院内,始建于明代,清代陆续扩建,占地200平方米。现有房屋6间,内有老窖池口10个,每个窖池南北长3米、东西宽2米、深1.6米,是醇造汤沟优特美酒的最佳曲种之源。
  在窖池西5米有一井,名曰:“香泉”,这是最早酿酒的水源,井旁遗存大形石碾、石磨各一。在酒窖西南约50米,有一形似鳖状的池塘,名曰:“鳖大汪”,后因酿酒用水不足,又采用该地池塘水酿酒。
  汤沟大曲醇美甘芳,久负盛名,早在清初已闻名于世,清康熙年间著名戏曲家、诗人洪升为汤沟酒写下了“南国汤沟酒、开坛十里香”的名句。该酒窖现仍在使用生产优质曲酒。
  该酒窖是研究我市酿酒技术及工艺不可多得的实物例证,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
 主题词:文物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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