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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市土地整理暨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09 生效日期: 2004-11-09
发布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湖政发[2004]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3年我市完成土地整理27.82万亩,建成标准农田16.72万亩,提前超额完成了第二轮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大规模改善了全市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进一步扩大了标准农田的受益面。在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推动下一轮土地整理工作,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9个)
  市土地整理中心
  吴兴区妙西镇人民政府
  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
  德清县筏头乡人民政府
  长兴县雉城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皈山乡人民政府
  安吉县递铺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15个)
  潘首都  吴兴区道场乡农业服务中心
  汤雪松  南浔区石淙镇人民政府
  李占如  南浔区和孚镇勤益村
  徐炳新  南浔区善琏镇窑里村
  谢金桂  南浔区菱湖镇思溪村
  王晓忠  湖州开发区杨家埠镇农业服务中心
  冯天荣  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王敏文  长兴县土地整理中心
  杭时洪  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王阿堂  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
  周林方  长兴县雉城镇土地整理办
  施益民  安吉县孝丰镇人民政府
  蔡小林  安吉县皈山乡孝源村
  刘文斌  安吉县递铺镇国土资源所
  江安元  安吉县土地整理中心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创新业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更加扎实地做好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为加快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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