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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奖省体育局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03 生效日期: 2004-09-03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浙政发[2004]2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精神,坚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两手抓,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省全民健身设施不断完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日趋健全,全民健身活动扎实开展;竞技体育成效明显,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自2002年至今年8月,我省运动员共获得32个世界冠军、46个亚洲冠军和181个全国冠军。特别是在前不久举行的第28届雅典奥运会上,我省奥运健儿顽强拼搏、不负众望,共取得4枚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和8个第四至第八名的好成绩,同时打破了1项世界纪录和2项奥运会纪录,不仅保持了我国恢复参加奥运会以来届届奥运会我省运动员都获金牌的目标,而且在本届奥运会上金牌数有了历史性的突破,并列全国各省(区、市)第三位。
  为表彰省体育局近年来的工作和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省政府决定对省体育局给予嘉奖一次。
  希望省体育局和广大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为加快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而继续努力,作出新的贡献。


二○○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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