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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关于杭州市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27 生效日期: 2004-08-27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4]2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水局、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杭州市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水局、市财政局 2004年8月15日)
  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具有生态、经济、社会、防火、通道五大效能,是阻隔林火蔓延,控制大面积林火发生的重要举措。为增强我市森林火灾的治理能力,提高防控成效,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我市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精神,以增强综合防火能力为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大力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构筑生物阻隔带与自然阻隔带相结合的林火阻隔网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危害,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二)基本原则:因害设防、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重点、循序推进,防火功效与多种效益兼顾。

  二、目标任务及建设范围
  (一)目标任务:2004一2006年全市共建立市级生物防火林带500公里,其中2004年100公里,2005年200公里,2006年200公里(具体目标任务分解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另行下发)。
  (二)建设范围:半山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湖区、天目山和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千岛湖国家森林公园以及其他森林防火重点地段、森林火灾多发易发地区。

  三、建设标准
  (一)林带宽度不低于15米,长度原则上不少于1公里;
  (二)林带结构合理,形成不少于两个防火树种的混交林;
  (三)树种要求抗火性能强、生长较快,并适当兼顾经济和景观效益;
  (四)造林成活率90%以上,没有缺株断带现象。

  四、实施以奖代补
  为切实落实责任制,对列入市级生物防火林带年度建设计划的,由市林水局会同有关部门按建设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每公里给予一次性奖励0.8一1.2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力大、扑救较难的自然灾害,近年来我市森林火灾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按照生物林带阻断林火蔓延、控制火灾发生的要求,加强对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领导,把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列入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重要考核内容,落实相应建设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创新机制,合力共建。各地要建立激励机制,种植生态经济型的防火树种,发展生态经济型的防火林带,促进工程建设的防护效能与经济效益、景观效益的协调发展,调动山区农民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要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建设生物防火林带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机制创新,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形成多元化主体、多渠道筹集、多层次投入,合力共建的新格局。
  (三)精心组织,提高实效。各地要及时制定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合理布局,明确职责,落实建设任务。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按照技术规程进行建设,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并设置示范林带,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好新造幼林的培育和改造林带的管理,确保建设一条,成林一条,保护一片。
  (四)加强指导,保证质量。各地林业部门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加强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的现场技术指导,把好整地、挖穴、造林和抚育等质量关。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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