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化工大学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南京工业大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18 生效日期: 2001-05-18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苏政发[2001]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省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将南京化工大学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南京工业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建制。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