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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宁波市防御台风(热带风暴)暴雨工作预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30 生效日期: 2004-07-30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甬政办发[2004]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宁波市防御台风(热带风暴)暴雨工作预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宁波市防御台风(热带风暴)暴雨工作预案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 三十八条关于“防汛抗洪 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 负责”的规定和《宁波市防洪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汛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夺 丰收、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到在遭遇现有防洪标准 内的洪水不垮坝、不溃堤、不死人,遇到超过标准洪水,全力抢 险救灾,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减少到最低限度。
  防汛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一切 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当地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级 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服从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挥调 度。对拒不执行上级调度命令的,要追究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 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坚持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洪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政府应予表彰奖励。

  二、防汛工作的重点
  (一)确保水库山塘安全。所有小(一)型以上水库都要在汛 前根据工程运行状况和可能出现的雨情、水情,修订防洪控制运 用计划。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大中型水库防洪控制运用计划分别 由省、市审批;小(一)型水库防洪控制运用计划由县(市)、区审 批。水库防洪控制运用计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 原批准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病险水库要制订切实可行的除 险加固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制订好安全度汛保障措施。病库 要限制蓄水,险库必须空库运行,报废的山塘水库要切实采取工 程措施,禁止蓄水。要加强大坝巡查工作。
  (二)确保江堤海塘安全。对保护面积较大的江堤、一线海 塘,要加强巡逻守护,发现险情,要组织力量及时抢修。加强观 测,做好草包、橡皮舟等抢险物资准备,落实好抢险队伍。
  (三)确保石契 闸安全运行。沿江、沿海排涝闸、出海闸要加 强管理,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闸门、机电启闭设备的检查和维 护工作,确保运行安全。防台、排涝期间,沿海(江)闸门必须 昼夜有人管理,适时排水。
  (四)可能受台风影响和登陆的地区,有关县(市)、区和乡 镇(街道)及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要对危险房屋进行重点检 查,做好人员撤离和搬迁准备。低洼地带工矿企业的设备、仓库 物资要及时做好转移工作。高空作业设施,广告牌、铁塔、天线 等,要事先做好加固措施,确保安全。易受风暴潮侵袭的沿海乡 镇要针对渔船避风和养殖户转移等编制专项预案,确保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御。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 织国土资源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隐患 进行全面调查,划定重点防范区。当出现山体滑坡迹象后,国土 资源部门应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勘测和监测,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发现险情时,必须坚决组织群众转移。

  三、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防汛防旱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 策和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辖区的 防汛抗洪工作。
  (二)部署年度防汛防旱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汛职责,落 实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 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三)遇大暴雨、大洪水、台风等可能出现较大灾害时,要 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尽可能地减 少灾害损失。灾后组织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灾,修复水毁工程, 恢复生产,安排生活,重建家园。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支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河道清障工作和加固江堤海塘工作,提高江河防洪能力。
  (五)督促和帮助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规划、流域防御洪水方案,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制订本辖区的防御洪水方案。
  (六)建设和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
  (七)建立、健全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四、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宁波军分区、武警支队:组织所属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 宁波军分区负责组织市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当地抢险,协调驻 甬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的日 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水情和水情预报; 负责洪水的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 修复。
  市气象局:做好天气预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有关气象信息,参加防汛会商。
  市海洋渔业局:做好灾害性海洋潮位、海浪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风暴潮位预报信息,负责台风影响前后的出海渔船返港避风,以及渔业生产的保护工作。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灾情,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捐赠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
  市农业局:提供农情,提出农业抗灾、补救措施。
  市财政局:及时下拨防汛抗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计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
  市交通局:负责抢险物资运输车辆的调度落实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汛期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负责水毁公路、桥梁抢修工作,以及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信息。
  宁波电业局:负责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确保政府首脑机关、市防指、军分区、公安、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单位以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用电。
  市城管局:负责城区防指办公室工作,做好城区防汛排涝工作。
  省电信宁波分公司: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电报电话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政府首脑机关、防指、军分区、公安、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道。
  市贸易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做好救灾物资、食品的供应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的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卫生防疫,预防疾病流行。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的宣传和灾情的摄录及防汛抗灾先进事例的报道。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的防台抗台工作,加强对校所危房的检查,特别要注意做好台风期间师生的安全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地质灾害信息,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工作。
  市经委:负责工矿企业防洪抗台工作,提出灾后恢复生产措施。

  五、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领导岗位职责
  (一)指挥
  1.岗位职责
  (1)主持市防指成员会议,组织指挥抗洪抢险工作;
  (2)主持防汛会商,研究调度方案;
  (3)签发重要防洪调度和抗洪抢险命令;
  (4)组织救灾工作;
  (5)及时向上级防指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灾情。
  2.进岗标准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紧急警报时;
  (2)大中型水库、水闸和海塘、江堤发生较大险情时;
  (3)当预报姚江、奉化江、三江口水位达保证水位时;
  (4)发生突发性重大洪涝灾害时。
  (二)副指挥
  1.岗位职责
  (1)协助指挥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2)主持汛情会商,研究调度方案;
  (3)根据汛情趋势,组织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及对策;
  (4)签发防洪调度命令和防洪抢险救灾指令;
  (5)及时向指挥报告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意见。
  2.进岗标准
  (1)当预报姚江、奉化江、三江口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
  (2)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警报时;
  (3)大中型水库、水闸和海塘、江塘发生险情时;
  (4)发生洪涝灾害时。
  (三)办公室主任
  1.岗位职责
  (1)主持汛情会商,研究调度方案;
  (2)组织防汛形势分析,提出对策措施;
  (3)签发防洪调度命令和防洪防台通知;
  (4)及时向副指挥、指挥部有关成员通报汛情;传达上级防汛部署、指令、意见;
  (5)检查督促防汛部署、指令、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2.进岗标准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警报时;
  (2)当预报姚江、奉化江、三江口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并在继续降雨时;
  (3)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险情时;
  (4)发生洪涝灾害时。

  六、防汛抢险救灾指挥调度
  (一)发布台风消息阶段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台风正在发展,有可能影响我市,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做到有备无患。
  1.加强防汛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
  2.水利部门要检查了解大中型水库、病险水库及平原河网水情,进行承受洪水能力的分析,落实预泄预排方案。
  3.气象台(站)要加强台风的监测,做好台风未来趋势的预报,海洋水文部门要加强洪(潮)水位的观测,并及时向防指办公室提供台风情况。
  4.海上作业单位要通知未出海船只停止出海,已出海的船只要做好回港避风的准备。
  (二)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迫近。
  1.气象部门要作出台风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级的预报;水文部门要做好洪水测报的各项准备;海洋部门要做好风暴潮位、海浪的测报工作。
  2.海上作业单位要通知出海船只回港避风或就近港口避风。
  3.水利部门要根据控制运行计划进行调度。对台风可能明显 影响的地区,经批准有临时超蓄水量的水库要将水位降到汛限水 位;平原河网水位高的适当预排;所有水库、水闸和机电排灌管 理单位要做好随时排涝的各项准备。
  4.对重要江堤海塘的危险地段和对下游将造成较大损失的病 险水库,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在指定地点待命,并准备好抢险物 资。易洪易涝地区和在建工程施工设备将受洪水影响的,要做好 撤离的准备。
  5.按照分工由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好农田、盐场、水产养殖场等的防护工作。
  (三)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台风将在浙江沿海登陆或东经 123°以西转向北上或台风在福建省沿海登陆后将对我市有重大 影响,我市已开始降暴雨。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 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台风可能登陆地区和可能严重影响地区,市或县级政府要 发布防台抗台动员令,组织抗台工作组,深入抗台第一线,做好 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抗台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抗台抢 险工作。
  2.气象部门要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台风暴雨的量 级和落区的预报。海洋、水文部门要作出风暴潮预报,根据降雨 实况和气象部门的降雨量预报作出洪(潮)水预报。
  3.海上作业单位要检查船只回港情况,尚未回港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要做好防撞等保安措施。
  4.水利部门要做好水利工程的保安工作。根据降雨量、洪水 预报,做好水库、水闸的控制运用及江河洪水调度;落实分滞洪 区分洪的各项准备;重要江堤海塘险段和病险水库的抢险人员要 到位,并加强对工程的巡查。
  5.洪水预报将受淹的地区,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山洪、塌方易发地区要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6.台风将登陆和台风中心可能经过地区,要及时转移危险房 屋内的人员;成熟的农作物、原盐、养殖水产田要组织抢收;高 空作业设施做好防护工作;电力、通讯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 发生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7.广播电台(站)、电视台要增加对台风预报和抗台措施的播放。
  8.驻甬部队和武警部队根据抢险抢救预案,作好各项准备, 一有任务能迅速赶往现场抢险抢救。卫生医疗部门要组织医疗队 待命。公安部门要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9.各级防指办公室及时向上一级防指办公室汇报防台活动情况。
  (四)当台风或暴雨引起江河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水库水位 接近设计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经有关县 (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 汛期。
  当发生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时,市防指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1.受风暴潮影响,甬江潮位接近历史最高潮位;
  2.奉化江全流域出现保证水位;
  3.余姚江全流域出现保证水位。
  (五)奉化江、姚江流域和主要水利骨干工程的指挥调度原则
  1.奉化江流域
  奉化江上游分别建有亭下、横山和皎口三座大型水库。台风暴雨期间的指挥调度原则是:
  (1)当库区内发生小于20年一遇(含20年一遇)洪水(亭 下水库平均面雨量350mm,横山水库平均面雨量470mm,皎口水库 平均面雨量357mm)时,下游河网水位还未达到警戒水位时,以下 游河道组合流量进行补偿调节,即亭下水库出流以溪口镇河道组 合流量393m3/s控制,最大下泄流量不超过152m3/s;横山水库出 流以大桥镇河道组合流量210m3/s控制,最大下泄流量不超过 168m3/s;皎口水库出流以鄞江镇河道组合流量400m3/s控制。
  (2)当库区内发生大于20年一遇洪水,下游严重受淹时, 在确保大坝安全前提下,根据水库承受能力,尽量滞蓄,以减轻 下游压力。
  (3)当发生以上第(2)种情况时,库区上游将会产生受淹,当地政府应做好库区内群众适时转移后撤工作,确保安全。
  2.姚江流域
  姚江流域由于上游缺少控制性的骨干防洪工程,同时干流又有客水入境,因此,台风暴雨期间的指挥调度原则是:
  (1)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姚江流域将发生强降雨时,流域内主要河网水位及姚江干流控制在中低水位。
  (2)当流域内发生小于10年一遇(含10年一遇)洪水(相 应流域平均面雨量为229mm)时,流域内临海浦、陶家路、建塘港、 四灶浦、水云浦等水闸应尽量往北(杭州湾)排水,减轻干流压 力。姚江大闸在不顶潮前提下,加大泄流。
  (3)当流域内发生大于10年一遇洪水时,流域内各排涝闸 继续往北和东排泄,部分地区将滞蓄、受淹,各级政府要做好地 势低洼地区群众转移和保护工作,确保安全。
  3.奉化江、姚江排水协调原则
  (1)当奉化江发生较大洪水而姚江洪水较小时,姚江闸适当节制,尽可能让奉化江多泄洪。
  (2)当姚江发生大洪水时,奉化江上游三座大型水库适当控制下泄流量,以减少因奉化江泄流对姚江出流的影响。
  (六)突发性灾情的处理
  当发生水库垮坝、江海堤防决口、山洪暴发、山体坍塌等突 发性灾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各级政府防指要在党委、 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紧急抢险救灾措施。
  1.报警。当出现突发性灾情时,不论是工程管理单位、乡镇 或群众,都应当立刻向当地政府及其防指报警,也可以直接向上 级政府或其防指报警,报告当地出现突发性事件的主要问题或救 援的要求。
  2.研究对策,发布指令。市或县(市、区)防指接到突发性灾情报警后,立即由指挥或副指挥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制订对策,适时下达指令。
  3.组织抢险、救护。根据指令,抢险救护队伍要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斗争。
  (1)尽快组织群众转移,千方百计救护被困人员,在可能情况下,应积极帮助财产转移;
  (2)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修出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
  (3)全力抢救伤员,积极开展灾区防疫工作;
  (4)随时向上级政府及其防指报告现场情况,上级政府及其防指要根据情况及时发出指示,或增派抢险救灾力量及物资。
  4.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处理善后工作。

  七、灾后处理工作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降雨基本停息,洪水业已过境, 要突出一个“抢”字,抢救群众,抢修水毁工程,尽快恢复生产、 生活秩序。
  (一)各级政府防指要及时总结防汛抗旱救灾的经验教训,表彰奖励有功人员,根据台风、洪水灾害中暴露出的问题,改进和加强防台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各级防指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抗台行动实况,及时向上一级防指办公室汇报。
  2.灾区政府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领导和组织救灾工作。
  3.水利部门要检查水毁水利工程,制订修复计划,及时组织堵复堤塘小的缺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大中型水库调度简报(半个月内报出)。水文部门要组织洪水调查,及时总结雨情、水情。
  4.民政部门要做好救灾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防疫队到灾区,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保险部门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5.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修复受损坏的电力、电讯、公路、桥梁、民房等。
  6.农业部门要指导受灾群众排渍除咸,洗苗追肥,加强田间管理。对被吹倒的农作物要扶正培土追肥,对绝收的田块,要及时进行补种,挽回损失,确保农业丰收。
  7.工矿企业要及时清理厂房,抢修水淹机器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8.开展生产自救,各行各业支援灾区恢复和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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