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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同意黄栗墅加油站划为二价区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13 生效日期: 2001-02-13
发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苏价工函[2001]15号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经营发展公司


  你公司《关于将黄栗墅加油站划为二价区的请示》(苏高经[2001]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宁沪高速公路黄栗墅加油站为一价区,其他加油站为二价区。由于油品价格不统一,给执行油品价格政策带来一定的问题。鉴于宁沪高速公路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为加强成品油价格的统一管理,同意将黄栗墅加油站由原一价区划为二价区。
  希你公司认真做好油品价区的调整工作,同时要继续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成品油价格政策,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以树立好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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