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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化肥生产用电价格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7-07 生效日期: 2000-07-07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重函字[2000]82号

湖北省电力公司


  最近我们接到一些地区反映,供电部门在对部分中小化肥生产企业执行优惠电价政策时实行电量限制。对此我们就有关化肥生产电价政策函告你公司,请你们督促所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电力法》、《价格法》以及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094号和省物价局省经贸委鄂价重字[2000]21号文件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供电部门对执行目录电价及其趸售电价中的中小化肥生产用电和执行省规定高耗电企业生产临时优惠电价中的化肥生产用电,均不得实行电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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